各鎮、街道,區直各部門,各開發區,有關企事業單位: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最大程度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根據省、市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區范圍實行“四控制、一規范”管控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控制村(居)民出行。全區每戶家庭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出門采購生活物資,其他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上班外,原則上不要外出。村居值守人員、“雙報到”黨員、物業人員要做好村(居)民出行勸導工作。二、控制營業門店數量。優化營業場所布局,保障社區、農村日常生活物資供應,城區經營場所除藥店、3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商店)外一律暫停營業;農村除藥店、衛生室(牙科診所除外)、超市(商店)外一律暫停營業。營業的村衛生室要做好人員防護和消毒,對發熱病人勸其戴口罩前往定點發熱門診就診。三、控制人員聚集。各營業場所停止一切可能引起人員聚集的活動,禁止舉辦各類商業促銷活動,對進入經營場所人員進行限流、分流,通過廣播、大喇叭等敦促顧客快買快走,防止人員聚集,尤其要防止超市入口和收款臺的人員聚集;上路執勤值守的各執法部門人員、鎮辦村居干部、“雙報到”黨員和志愿者要加強人員疏導,杜絕人員扎堆聚集。四、控制營業時間。超市(商店)營業時間為9:00-18:00,大型超市可延長至19:00。五、規范營業場所管理。對城區經營場所實行行業主管部門網格化管理和“雙報到”黨員定點管理;對農村經營場所實行鎮村屬地管理;進入營業場所人員要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測量;營業場所要加強通風,加強場所設施和公共區域消毒,做好消毒記錄;要明碼標價,嚴格價格管理,防疫用品及生活必需品購銷差價不得超過35%;要嚴格進貨查驗,確保商品質量。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干部職工的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所有黨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要帶頭執行管控措施,積極配合疫情防控人員、物業人員等一線人員管理,管控好家庭及親屬,維護好公共秩序,為疫情防控做出貢獻。對拒不聽從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要加大打擊力度。凡發現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紀檢監察機關將嚴肅問責。